烟台市推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方案 三模式激活房地产市场

12月2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专题发布会,正式公布《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

该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标志着烟台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转型调整期,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日益增长,但传统的"先卖后买"模式往往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交易周期长等问题。

烟台此次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正是针对这一市场痛点的创新性探索。

根据方案设计,烟台住房"以旧换新"采用三种实施模式。

"收旧换新"模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第三方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市场化原则收购居民二手房,收购资金可直接抵顶新房房款。

目前,市级已确定蓝天城投集团下属企业作为收旧主体,莱山、福山、黄渤海、莱阳等区市也明确了相应主体。

"卖旧买新"模式允许居民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通过中介机构代卖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拆旧换新"模式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危旧房改造,通过整栋、整片收购方式,推动老旧住房更新改造。

在政策支持方面,烟台拿出真金白银降低换房成本。

参与"收旧换新"的居民可获得新旧房成交价差额1%的政府补贴,参与"卖旧买新"的居民可获得新房成交价1%的补贴,补贴上限均为3万元。

全市补贴总额度达6000万元,体现了政府对该项政策的重视程度。

政策实施范围覆盖面广泛。

收购的二手房需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宅,建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总价不高于新房总价的65%。

支持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以一套或多套房进行置换,充分考虑了家庭实际需求。

购买的新房须为烟台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烟台构建了从信息发布到资金支付的全链条流程体系,统一搭建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实现补贴券申领及申报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这一数字化服务模式,将大幅提升办事效率,降低居民参与门槛。

从市场影响看,该政策有望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一方面,通过政府补贴和便民服务,有效降低了居民换房成本和交易风险,将释放被抑制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另一方面,通过盘活存量房产,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为新房销售注入新动力。

同时,"拆旧换新"模式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提升城市整体品质。

业内专家认为,烟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体现了因城施策的精准性和创新性。

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支持相结合,既尊重了市场规律,又发挥了政府引导作用。

三种模式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政策包容性强,操作性好。

住房消费既关乎民生福祉,也牵动城市发展。

烟台以“以旧换新”为抓手,尝试用更清晰的规则、更完整的流程和更有力度的支持,推动住房交易链条顺畅运行,并把改善居住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

试行期内,持续强化信息公开、风险防控与服务便利化,将有助于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也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更稳定的预期与更扎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