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9日电,记者汪军报道,202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秉清受贿案。该法院把王秉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还给他没收了受贿所得及其利息,全部上缴国库。 经查,王秉清从2008年起利用职务便利,给人帮忙承接工程或办理规划手续,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19万余元,有些款项他没拿。法院认定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看在他交代了一些还没掌握的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给了他从轻处罚。宣判后,王秉清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这个案件涉及到贵州省建设厅、遵义市人民政府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此次审理清楚显示了王秉清的违纪行为和法治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