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示全国乡村振兴奖推荐名单 4集体4个人入围省级评选

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更多地区和个人投身乡村建设事业,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启动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和乡村振兴重点地区,此次评选中取得显著成果。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级部门进行了广泛推荐和严格评选。经过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把关,以及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初审同意,最终确定了推荐名单。其中,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因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各上做出突出贡献,被推荐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这些单位各自领域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树立了典范。 同时,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党委书记于培芳等4名同志因在乡村振兴一线的卓越表现和突出成绩,被推荐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这些先进个人长期扎根基层,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村改革创新,在乡风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基层干部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 山东省作为全国农业大省,近年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上下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水平。这次推荐名单的产生,正是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也是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充分肯定。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山东省现对推荐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多种方式向全国乡村振兴奖省级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相应机构将认真核实反映情况,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开展,对于继续激励全社会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意义重大。通过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能够利用典型示范作用,鼓励更多地区和干部群众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激励和实践引领。

公开公示是严肃评选的必要环节,也是凝聚共识、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把先进典型选准、评实、用好,既能增强基层干事创业的动力,也能以可复制的实践样本带动更多地区对标提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要落到农民增收、乡村宜居、治理有效、产业兴旺的可持续成果上。唯有坚持实绩导向与公开透明并重——方能让荣誉更有含金量——让振兴更具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