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上海市奉贤区的张先生不幸去世了,他没结婚也没有孩子,父母早就过世了,所以他的遗产应该由两位姐姐来继承。后来经过公证,房产和钱确实转到了两位姐姐名下。不过事情后来有了变化,张先生的大姐儿子李炯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上面写着所有财产都留给“大外孙李烔”。 这一下子就引起了家庭矛盾。李炯觉得“大外孙”指的就是自己的身份,“李烔”就是自己的名字“李炯”,所以遗嘱有效。但张先生的二姐觉得这个遗嘱有问题,因为写的地址不太规范,而且“外孙”和“外甥”容易搞混,还有姓名写错了一个字。二姐认为这个遗嘱不能代表张先生的真实意思。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这个案子。法官没有因为遗嘱上有几个小错误就直接判定它无效。他们经过详细调查发现,张先生跟二姐平时来往不多甚至打过官司,但跟大姐一家人关系比较好。法官还考虑到上海话里“外孙”和“外甥”发音很像,年纪大的人容易写错字。 经过分析法官认为,“大外孙李烔”指的就是李炯一个人,没有其他可能的解释。另外遗嘱上的日期虽然写得简单点但和其他证据能对上号,时间是真的。 最后法院判决这个遗嘱有效。虽然有个别错别字但并不影响表达的意思。法律尊重遗嘱人的自由选择和真实意愿。这次判决告诉大家写遗嘱要尽量仔细别出错但只要意思表达清楚就还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