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规范蔬菜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修订后的《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订是对现行许可制度的系统完善,涉及多个方面的重要调整。 从修订背景看,此举是适应食品产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随着蔬菜制品生产工艺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原有的审查细则已难以全面覆盖行业发展实际。同时,近年来蔬菜制品领域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也对监管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此次修订正是总结监管实践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完善。 在框架结构上,修订后的细则调整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八个章节,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所附的评分记录表逐章对应,层次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完整,便于企业理解执行和监管部门规范审查。 许可范围的完善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为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并适应蔬菜干燥工艺进步和产品多元化发展,修订后的细则对酱腌菜品种进行了细化分类,明确分为腌渍蔬菜制品和发酵蔬菜制品两大类,涵盖酱渍菜、盐渍菜、酱油渍菜、糖渍菜、醋渍菜等多个具体品种。同时,在蔬菜干制品中新增其他干燥蔬菜品种,将食用菌制品分为干制、腌渍、即食三类,并在其他蔬菜制品中列举蔬菜泥、清水蔬菜、即食调味蔬菜等具体产品。调整后的许可品种基本覆盖市场常见蔬菜制品,更贴合生产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 生产场所要求的明确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修订后的细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在传承酱腌菜传统特色工艺基础上,细化了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明确盐渍区、腌渍区等重点生产场所应单独设置,强化了厂房和车间的卫生要求,规定不应在露天环境,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这些规定既尊重传统工艺特色,又确保了现代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实。 设备设施要求的细化涉及生产全过程。修订后的细则明确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具体要求,规定了盐渍池、容器内壁及覆压物、遮盖物的材质要求,补充了通风设施、监控设备等要求,增加了常规检验项目和常用检验设备的举例说明,使企业在设备配置上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的严格化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修订后的细则按照企业生产实际,列举了不同申证单元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明确了不同蔬菜制品加工的关键控制环节,要求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则特别强调,外购咸坯的酱腌菜企业应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通过签订供应合同加强准入审核和管理,制定验收标准和控制要求,严格进货查验。蔬菜干制品企业不得采购滥用硫磺、焦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以及次氯酸钠等消毒剂处理的蔬菜,食品添加剂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这些规定直指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人员管理要求的强化反映了食品安全的人本属性。修订后的细则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的管理要求,强调了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对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 管理制度的健全是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修订后的细则对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配方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运输和交付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食品安全防护等制度。这些制度条款更加清晰明确,既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也便于企业理解把握,有利于提高许可审查工作效率。
此次细则修订展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许可审查向全过程治理的转变。通过标准升级和制度完善,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表明了"人民至上"的治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