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工作交出高质量答卷:19.7万件案件办理提质增效,64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与亮点。

数据显示,江苏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办案为中心,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案件办理规模看,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9.7万件,这一数字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法治秩序中的重要地位。

其中,64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办案质效指标稳居全国第一方阵,这既体现了江苏检察工作的专业水准,也说明了办案质量的持续提升。

在严惩犯罪、安定人心方面,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760人、起诉95851人,同比分别下降4.4%和6.3%。

这一下降趋势并非工作力度减弱,而是反映了前期打击成效的巩固和犯罪预防机制的完善。

在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上,全省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39人,其中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周健等39人涉黑案件获评最高检优秀庭审案例,充分展现了江苏检察机关在打击黑恶势力上的坚决态度。

此外,1件涉政案件被国务院相关机制办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政治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在惩治腐败方面,江苏检察机关高效协同监委工作,依法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584件,起诉金融、医药、高校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362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全省起诉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等犯罪229人,同比上升13.9%,这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斩断围猎利益链、防止权力寻租上的坚定决心。

在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方面,江苏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8.9%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到98.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19.2个百分点。

这一制度的有效运用,既提高了诉讼效率,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劳务碰瓷"频发问题,检察机关向省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规范建筑用工管理,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动作用。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江苏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42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犯罪1104人。

同时,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监督立案、撤案127件,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3.3亿余元,有力保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方面,江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常见多发犯罪,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9万余人。

坚决办好中央交办的涉缅北"7·17"和妙瓦底跨境电诈专案,组织90余家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突破攻坚,已批捕2877人、起诉3281人,有力打击了跨境犯罪。

在公益诉讼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立案45件,推动省有关部门深化药品经营"清源"行动,查处违法案件853件;开展"检护医保"专项监督,依法起诉医保诈骗犯罪115人。

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江苏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4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223人,实现5年来首次"双下降"。

这一成果来自于检察机关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

全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社会观护工作指引,建成观护基地177家,依法矫治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689人,再犯率仅为1.52%,其中30人顺利考入大学,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江苏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282件,追索欠薪7700余万元。

聚焦日益增多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领域案件93件。

同时,办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300余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江苏检察系统的年度实践表明,司法效能提升不仅体现在案件数量的增减,更在于治理模式的创新突破。

从扫黑除恶到未成年人矫治,从反腐肃贪到民生保障,这些典型案例所构建的法治样本,正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支撑。

随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制度持续深化,司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将愈发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