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深化的背景下,公众对司法公平、效率和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审判执行工作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如何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更有效,成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为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聘任了10名特约监督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行业代表等,以多元视角助力法院工作。 原因: 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一上,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需要外部监督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另一上,司法工作需要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司法程序的理解和认同。此次选聘监督员,表明了"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 影响: 引入多元监督力量将带来多方面积极影响:一是促进审判执行更加规范,通过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形成制度约束和警示作用;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基层和行业的意见有助于优化便民措施;四是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监督员可以更好地向公众解读司法政策和案例。 对策: 为确保监督实效,株洲中院明确了监督员职责和支持措施。监督员要起到法治宣传、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和联系群众作用。法院将把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机会,完善对接机制,邀请监督员参与案件研讨、专项检查等工作,并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双方将共同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和审判独立性。 前景: 特约监督员制度重在常态化和实效性。下一步,株洲中院将通过细化监督事项、完善反馈机制、拓宽参与渠道等方式,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制度改进和工作提升,推动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会监督与司法治理的良性互动。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司法系统自我革新的体现,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株洲的实践表明,只有以开放态度接受监督,真诚倾听民意,才能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探索对完善中国特色司法监督体系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