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近日判了一起案子,把2022年以来26名退休同事在微信群里骂人的纠纷给了结了。事情发生在吉林省吉林市,原告赵某和被告王某本来是同事,退休后就一起进了那个有26人的微信群。2024年6月到12月这几个月里头,王某没少在群里发污言秽语,不仅捏造赵某的私生活,还损人家的人格。赵某好言相劝也没用,最后只能去法院告他,要求道歉还赔钱。王某辩称自己没指名道姓,还说赵某也有错在先。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事儿起因就是两人以前就不对付。在这个特定的微信群里说话,谁都听得出来是冲着赵某来的。这些话不光是发泄情绪那么简单,明显是在侮辱和诽谤。这种行为让赵某在这个圈子里的名声变差了,肯定是侵犯了人家的名誉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判王某必须给个说法。既然是在微信群这个半公开的地方出了岔子,道歉的地儿就得还在这儿。法院要求王某在那个群里发个书面的道歉信,而且得保留至少七天。要是他不发,就得花钱在吉林市范围内的报纸上登判决内容。 至于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这两块,法院没给。法官觉得虽然王某的话让赵某挺难受的,但还没严重到要赔精神损失费的地步。而且打官司请律师花的钱也不是侵权直接带来的损失。 这份判决虽然赔的钱不多,但提醒大家很重要的一点:在网上骂人可不能拿匿名当借口。宪法说我们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自由得建立在不欺负人的基础上。这次的判决就是告诉大家,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朋友圈还是微信群,谁要是乱骂人就得负法律责任。咱们以后上网的时候得懂规矩守底线,共同把网络环境弄得更文明、更健康、更有法治精神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