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因为涉及“沉默是否构成同意”的法律认定,引发关注;2020年6月,郑某与某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对薪资结构作了明确约定,包括季度薪酬内。然而从2022年1月起,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便单上停发季度薪酬,并以“员工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为由拒绝补发。
劳动关系的稳定,既取决于企业依法行使管理权,也离不开劳动者在权益受影响时及时、理性地表达立场。将“沉默”简单等同于“同意”,既难以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也容易累积劳资矛盾。让薪酬调整回到协商一致、证据充分、程序规范的轨道,才能在发展与保障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