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深夜查获无证驾驶案 母子换座逃避检查被依法处罚

问题:夜间“私家车练车”叠加无证上路,风险与违法并存 4月2日22时许,泰州姜堰交警大队梁徐中队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巡逻发现一辆轿车停靠路边且未按规定开启应急灯。民警注意到车内人员举止异常:原本坐在驾驶位的年轻男子在警车靠近时明显紧张,迅速与副驾驶位的中年女子交换座位,试图通过“换座”躲避检查。民警随即依法核查,男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信息比对确认,该男子虽已报名学车,但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车辆登记车主为其母亲,系其母亲将自家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原因:侥幸心理、风险认知不足与“备考求快”交织 从案件情况看,母亲出于“让孩子多练手、尽快通过考试”的考虑,选择在车流较少的深夜用私家车练车,误以为夜间监管相对少、道路更“安全”。当事人作为刚成年群体,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相对薄弱,对无证驾驶的危害认识不足。试图通过换座逃避检查,也反映出部分驾驶人对执法常态缺乏正确判断,以为“小动作”能蒙混过关,结果只会让违法后果更重、风险更大。 影响:对道路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也暴露出“练车”误区 无证驾驶本质上是“未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就上路”的高风险行为。私家车不具备教练车的副制动等安全装置,车内也缺少专业教练的即时纠正和应急处置指导;夜间视线受限、疲劳风险更高,遇到突发情况更容易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碰撞甚至伤亡。此类行为不仅危及驾驶人和同乘人员,也把风险带到公共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秩序。 对策:依法查处与安全教育同步,强化“人车同责”意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驾驶,均属违法。警方分别对男子无证驾驶、母亲将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明确法律底线和责任边界。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学车练车应在具备资质的驾驶培训机构内,在教练陪同下使用教练车,并在规定训练场地或路段进行;不要以“车少、人少”为由擅自上路练车,更不要企图通过换座等方式逃避检查。 前景:夜间治理常态化,推动形成“守法上路、规范学车”的社会共识 随着夜间经济活跃、夜间出行需求增加,夜间道路安全治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夜间整治力度,聚焦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强路面巡查和精准查处,形成有效震慑。下一步,通过推动驾培更规范、加强家庭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私家车练车”等违法行为,更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交通安全没有“空档期”,也不存在“深夜例外”。对个人而言,守法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而言,不违法练车是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而言,任何一次无证上路都可能带来不可逆的公共风险。把方向盘交给合规与专业,才能让平安贯穿每一次出行的起点与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