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把自己的名字里的“管理”俩字也去掉、改成“服务”,这才是促进行业规范化的一整套

听说2025年这就到了,我这心里就琢磨,要是还把物业公司管得死死的,业主们肯定不满意。前几天3月7日,在上海代表团的小组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就提了个建议,说官方文件里的“物业管理”最好都改成“物业服务”。谁能想到,仅仅过了两天到了3月9日,住建部那边就有动静了,专门打电话给樊芸表示,他们打算把《物业管理条例》这名字换掉,变成《物业服务条例》,连行业分类和统计目录都一并给调整过来。这事儿听起来挺让人高兴的,毕竟以前大家嘴里念叨的“物业管理”,名字里带个“管”字,可仔细想想,物业本来就没那个权力去“管”人。法律里写得清清楚楚,物业公司的职责是服务,不是管理。这“物业管理”的叫法太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了。 你看《民法典》里第二十四章整章都叫“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全是用“物业服务人”称呼物业公司的。就连第九百三十七条也规定得很明白,物业服务就是提供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这些服务,业主给钱也是因为这个。既然法律都说好了是服务关系,那相关法规肯定得跟着变才行。这次主管部门能这么快听进去代表的话、把旧条例改了名,这可是好事儿。一来能把称呼给理顺了,二来也能让物业真正明白自己是做服务的。 最重要的是能扭转一下很多物业自以为是的管理观念。过去有些物业公司觉得自己是老大,门禁、停车、收费这些事儿上态度特强硬。现在数据摆在那儿:2025年全国500强物业公司的平均物业费收缴率都已经降到71%了,连续四年都在往下掉。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越来越不满意,主要就是因为质量跟不上。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这对物业公司来说也是个机会。他们可以借此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不足,把服务质量提上去了,业主才能信得过他们。 当然啦,除了改法规名、统一法规内容、规范分类这些动作外,咱们也得想想怎么推动物业公司把自己的名字里的“管理”俩字也去掉、改成“服务”,这才是促进行业规范化的一整套组合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