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事儿挺有意思的,深圳那边有个叫章某的人因为户籍没注销引来了处罚,法院最后还驳回了他的上诉。这个人原来是中国公民,后来跑去新加坡拿了国籍,结果没按规矩把国内的户口给注销,一直大摇大摆在深圳生活工作。他竟然用新加坡护照进出中国达187次,还拿着中国身份证办驾照、港澳通行证。2020年他拿着短期团聚签证入境,签证过期了还赖着不走,结果被查出来没注销户口的问题。 他这行为暴露了有些人对国籍法不太懂,想留着户籍占便宜,逃避外国人居留、就业的那些规定,这给国家人口管理和出入境秩序都带来了不少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说得很清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章某在新加坡的时候已经提交了证明,法律上他早就不是中国公民了。 可问题出在国内外信息协同上,有的地方查不到户口变更情况,加上有的单位审查不严,这种“双重身份”的情况才会一直存在。章某明明已经是外国人了,却拿国内的证件说事,这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他持短期签证逾期滞留是非法居留,没办工作许可还在国内干活是非法就业,这种行为扰乱了管理秩序和市场规则。 警察最后合并处罚他了,这说明执法部门对这些事儿是“零容忍”的态度。这事儿也提醒大家要学法守法。 以后相关部门得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要告诉留学生和海外务工人员加入外籍后必须主动注销户口、依法办手续的事儿。公安、出入境管理和户籍机构得互通消息,提高识别效率。单位招人时也得仔细核实员工的国籍和资质,别找了麻烦。个人更得增强法律意识,别心存侥幸。 以后随着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来华的人也越来越多,管理肯定得更精细。咱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来堵住漏洞。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简化手续,这样就能搞出更高效透明的体系。 这个案子给以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标准,能统一执法尺度维护权威。国籍和户籍都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制度。这件事不光是提醒个人守法的问题,也是考验国家治理体系协同能力的一个例子。 在全球化时代人员流动频繁,只有坚持法治、完善制度衔接、强化公民守法意识,才能守住防线保障开放型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