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把人抓到了

2024年,南宁市青秀区的检察院办了个案子,一下子把社会给震住了。被告人苏某以前是某局的党建服务科长,后来因为在工作上看不惯当时的局长丁某,没走正道去提意见,反倒联合一个叫周某的人,把丁某和他的同事肖某给盯上了。苏某把丁某和肖某的车子、住址这些个人信息给了周某,还给了周某好几次钱。从2025年开始,周某和他弟弟就开始跟着丁某跑,后来还在网上买了GPS设备装到了丁某的车底下,光是这样获取的行车轨迹就有117条。到了2025年7月,事情闹得更大了,周某又买了摄像头装在小区楼道外面,结果拍到了21个视频片段和17张照片。 据家属请的律师说,那些照片也就是两人进出小区或者楼道的画面,没什么特别私密的东西。不过呢,不管有没有拍到敏感内容,这事儿本身就是违法的。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查下来觉得,苏某他们通过跟踪、安GPS还有偷拍这种手段拿到公民的位置和住宿信息,情节挺严重的。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所以检察院决定把这案子推给青秀区法院去审理。 听说这次移送法院是在2026年1月5日,开庭定在了1月28日。从把人抓起来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再到起诉,整个过程都挺顺当的。这事儿最让人长记性的地方在于两点:第一是警告大家一定要守法,个人信息不能随便乱动;第二是提醒公职人员不能搞特权。像苏某这种拿工作中的怨气去做坏事的行为,最后肯定是要吃官司的。这也说明不管谁犯法都得受罚,这对维护法治环境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