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记录地域历史变迁的重要载体,地方志编纂长期面临资料散佚、标准不一、利用不足等现实挑战。
大连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正是针对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短板作出的制度性回应。
在职责划分方面,《办法》创新性确立"专兼职结合"编纂模式,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发展规划,明确地方志工作机构需配备专职人员,同时吸纳文史专家组建兼职队伍。
这种双轨并行机制,既解决了基层编纂力量薄弱问题,又保障了专业水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首次构建了从资料征集到出版发行的全流程规范。
其中特别规定,地方志初稿须经三级审校程序,重大史实需组织专家论证,重要数据须与档案部门交叉核验。
这种闭环管理设计,有效规避了以往因审核缺位导致的历史表述偏差风险。
在资源活化利用环节,《办法》突破传统方志"重编纂轻应用"的局限,明确支持建设数字化方志馆,鼓励通过影视改编、文创开发等形式创新呈现历史资料。
但同时也划出红线,严禁任何篡改史实、歪曲历史人物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责。
这种"开前门、堵后门"的监管思路,体现了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治理智慧。
业内专家指出,该《办法》的出台具有三重现实意义:其一,通过立法形式固化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志工作成果;其二,为正在开展的第三轮修志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其三,其"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理念,或将为其他地区文化治理提供参考样本。
存史不只是记录过去,更是面向未来的公共工程。
地方志工作的每一次制度完善,都是对历史真实的再确认、对城市精神的再凝练、对治理能力的再提升。
随着《办法》实施,大连地方志工作有望在“更规范、更开放、更可用”的方向上迈出坚实一步,让城市记忆更完整、公共决策更有依据、文化传承更具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