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扇铁门引发的“通行之争”,演变为相互起诉的邻里矛盾。
镇平县石佛寺镇榆树庄村一处通行路口,因当事人设置铁门、堆放砂石影响出行,引发邻里争执。
原告认为自家墙体所安装铁门被他人拆除并造成损坏,诉请赔偿并要求道歉;被告则提起反诉,认为对方设置铁门和堆物行为妨碍通行,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
道路虽不长,却牵动周边居民日常出行,矛盾一度升级,影响邻里关系与村庄秩序。
原因——权属边界不清与沟通失灵叠加,导致“小事拖大、硬碰硬”。
此类纠纷在乡村并不鲜见。
随着农村建房、翻修和道路使用频率增加,宅基地边界、公共通道属性、相邻权边界等问题更易被放大。
一方面,部分群众对相邻通行、排除妨碍等法律规则理解不够,容易把“方便自己”与“合乎规则”混为一谈;另一方面,熟人社会中矛盾处理往往先靠情理协调,但一旦沟通渠道被情绪堵住,便可能转向对抗,甚至出现拆除、堆放等过激行为,使问题从通行不便延伸为财产损害、人格对立。
案件从“路怎么走”演化为“谁有理”,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对规则意识、协商机制的现实需求。
影响——通行受阻损害公共利益,纠纷外溢拖累乡村治理成本。
道路通行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便利,也关联消防、救护等应急通达。
通道被堵,不仅影响个体权利,更可能对周边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造成隐患。
邻里之间“一墙之隔”的冲突若不能及时止损,往往会带来长期积怨,进而影响村风民风、村组自治效率。
对基层而言,类似纠纷若反复升级,将增加村委会协调、派出所处置、法院诉讼等治理成本,既耗时也耗力。
对策——巡回审判就地释法明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促成实质化解。
3月19日下午,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在榆树庄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吸引周边群众旁听。
庭审中,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围绕通行是否受阻、拆除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损失如何认定以及恢复通行方式等争点,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在查明事实基础上,法官将工作重心放在矛盾实质化解上,结合案件特点组织当事人实地勘验,就道路通行规则、相邻权利义务和合理处置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从“争对错”回到“解问题”。
经过连续三个小时协调,双方在村委会签署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拆除铁门、清理砂石等障碍物,恢复道路正常通行;被告向原告作出现金补偿并当场履行。
至此,案件在法律框架下实现“一次性解决”,也为修复邻里关系留出空间。
前景——以“家门口的司法”提升基层法治供给,推动纠纷源头预防与多元共治。
巡回审判不仅是办案方式的延伸,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参与。
把法庭搬到村委会,将案件事实调查、释法明理、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能够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高裁判与调解的可接受度。
下一步,当地法院表示将继续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围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高频民事争议,加强与村级组织的衔接协作,推动“调解在前、释法在先、诉讼兜底”的治理链条。
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群众规则意识,减少因边界不清、沟通不畅导致的重复冲突,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降低对抗烈度。
法治的力量在于解决纠纷、维护秩序,但更深层的价值在于引导人们理性思考、和谐相处。
镇平县法院的巡回审判实践表明,司法不应高高在上,而应走进基层、贴近群众。
当法官从法庭走向村委会,当法律从条文变成现场教学,当纠纷化解与邻里和谐同步推进,司法就真正成为了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工具。
这样的司法实践,值得更多基层法院学习借鉴,也为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