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龙潭春天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成为舆论焦点。据业主反映,该小区业委会在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通过一份《物业工作征询表》完成了物业公司续签程序。此做法引发业主强烈不满,认为其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关于"重大事项需经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 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是另一争议焦点。业主提供的材料显示,2021至2022年小区公共收益连续两年出现20万元左右的赤字,但收支明细长期缺失关键凭证。业委会解释称财务人员工作繁忙导致公示延迟,这一说法难以消除业主疑虑。不容忽视的是,物业公司虽于近期补发了2023至2025年的收支公示,但落款方为物业而非业委会,继续加深了信任危机。 专业人士分析指出,此类纠纷暴露出当前社区治理中的三大短板:一是业委会履职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成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二是公共收益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缺乏常态化审计制度;三是基层政府指导力度不足,事中事后监管有待加强。 针对质疑,观山湖区住建局已采取应对措施。该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第三方审计机构正在核查小区公共收益账目,预计3月公布结果。对于续约程序问题,世纪城街道办事处证实收到过业委会报备材料,但未明确回应征询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法律界人士强调,《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应启动续聘程序,且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若查实业委会存在程序违规,涉及的合同可能面临法律效力挑战。
小区物业管理关系到业主权益,规范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龙潭春天小区的情况提示我们,需要完善业委会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主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推进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执法规范,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住宅小区治理更加民主、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