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我国正式启动水银体温计禁产政策。
这一决策源于国际环保承诺——我国于2017年8月16日批准生效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pressure计。
这是我国推进汞污染防治、履行国际环保义务的重要举措。
然而,禁产政策生效并未如网络传言所述造成市场"断货"。
记者近日走访杭州、长沙等地多家药店发现,水银体温计仍在正常销售。
杭州西湖区某药店工作人员介绍,店内仍有十余支水银体温计库存,售价8.5元一支,价格维持稳定,尚未接到禁售通知。
长沙多家药店也表示,目前可以继续销售现有库存产品。
这一现象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政策内涵理解还需进一步深化。
禁产与禁售的区别在于:禁产令针对的是生产环节,禁止国内企业新增生产,但不涉及已生产产品的流通。
根据现行法律框架,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后,已进入流通领域的水银体温计在相关规范要求下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库存耗尽。
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给予市场合理过渡期的体现。
从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看,这一安排兼顾了环保目标与市场现实。
全面禁产禁售可能造成医疗检测工具短缺,不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而分阶段推进则给予医疗系统、消费者和相关企业充分的适应和转换期。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库存逐步消耗,市场上水银体温计将日趋稀缺,消费者应逐步转向电子体温计等替代产品。
与禁产同样重要的是废旧产品的规范处置问题。
水银具有高毒性,不当处理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废旧水银体温计回收处置体系。
专家建议,应尽快建立相关回收机制,明确药店、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等各环节的处置责任,防止废旧产品流入非正规渠道。
同时,应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教育,引导正确处置方式。
从国际经验看,欧盟、日本等国在实施汞产品禁产后,均建立了相应的回收和处置体系。
我国应借鉴这些经验,在完成禁产过渡期后,进一步规范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
这不仅是兑现国际承诺的要求,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的必然选择。
禁产令实施首日仍能买到水银体温计,并不意味着政策打了折扣,而是提醒治理需要更精细的链条衔接:既要让公众明白“禁产”与“禁售”的边界,也要让替代产品“用得上、用得准”,更要让回收处置“找得到、交得出”。
把制度约束、市场转换与公众参与拧成一股绳,才能真正把含汞风险关进可控的“笼子”,推动健康中国与绿色发展在细微处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