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个普通的清晨七点,张某开着中型客车猛地撞向了朱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坐在副驾驶的林大娘瞬间被安全气囊弹飞,额头血流不止。交警判了张某全责,林大娘在医院住了35天,身体弱得不行。出院那天,她拿着病历和发票想着,家里的孙子明天谁来接。林大娘把张某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2万元,其中有1.05万元是误工费。保险公司听了当场就炸锅了,说林大娘67岁都退休多年了,哪来的误工费?他们拿出法律条文说,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该赔。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在工作,林大娘提交了小区物业开的证明,上面写着林某每天六点就起床买菜做饭,下午三点去接孙子放学,周末还要照顾怀孕的儿媳,一年到头都不休息。法官在法庭上说,这张证明说明林大娘虽然没有工资条,但她的劳动其实是给家里节省了请保姆和做家政的费用。最后法院认定她有劳动能力,而且实际减少了家庭收入,于是就把1.05万元的误工费全部判给了林大娘。保险公司不服气上诉到了中院,但还是被驳回了,判决书里还写了家务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条文里也有规定,受害人受伤了侵权人就得赔因为耽误干活而少挣的钱。不管是退休的老人、全职太太还是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只要有劳动能力都能主张误工费。赔偿标准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或者类似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算,“隐性收入”——像省下的家政费、保姆费、赡养费这些都能算进去。简单说就是耽误干活了就得赔钱。 这事儿也提醒咱们给“家里顶梁柱”的老人们提个醒:当父母为了孩子放弃跳广场舞、当奶奶为了孙辈凌晨四点起床做饭的时候,她们其实也在上班——这份工作虽然没有工资条但撑起了全家的运转。法律现在也把话说透了:身体受了伤导致没法干活了,侵权人就得负责赔钱。下次出门前别忘了跟爸妈说:“您辛苦了,这钱您值得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