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负面清单 法治化规范地方经济行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凸显了这一战略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任飞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法治保障,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制度框架不够清晰。

国家发改委此前调研发现,现行财税、统计等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这是一些违背统一大市场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

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行为边界不够明确,有时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导致"内卷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为破解这一难题,发改委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制度框架和法律依据。

同时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为规制地方政府行为、明确行政行为边界提供具体指引。

此外,还将制定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防止地方过度竞争导致的资源浪费和市场扭曲。

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发改委还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有利于统一市场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

这意味着,今后地方政府的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将更加强调对统一市场建设的贡献度,引导地方政府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从市场、政府、企业三个层面看,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系统施策。

在市场层面,要持续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政府层面,要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防止不当干预;在企业层面,要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今年开年,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为各地提供了操作指南。

近期,江苏、山东、福建等地相继召开工作会议,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列为2026年重点任务,体现了各地对中央决策的积极响应。

山东省明确提出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强化招投标系统整治、推进"准入、场景、要素"一体化改革;福建省提出加大壁垒破除力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整治。

这些举措表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正从顶层设计向地方实践深入推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以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的必答题,也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夯实经济韧性的关键举措。

以条例筑牢法治基石、以清单划清行为边界、以统计财税与考核机制校准发展导向,指向的是一个更透明、更可预期、更公平的制度环境。

只有让各类经营主体在统一规则下凭实力竞争、在规范秩序中释放活力,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才能更充分转化为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积蓄更强劲、更持久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