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俊琳,最近被评为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她既是个执法严格的检察官,也是个有温度的人,特别会关心误入歧途的少年。她总是看到这些孩子身上的希望,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把他们引上正道。让检察院的蓝色成了孩子们成长路上最温暖的底色。 李俊琳是从2010年开始接触未检工作的,一直到现在十几年了。她觉得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多给他们做些好事。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她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让“少捕、慎诉、少监禁”变成现实,给迷途的少年指一条回家的路。 有个17岁高二学生小范,因为一时糊涂,跟着同学去砸了个台球厅,面临着刑事追责。他和妈妈都很担心大学梦会没了。李俊琳觉得不能轻易放弃这个孩子,就组织了社会调查。发现小范是第一次犯错,学习成绩还不错,有画画的特长。她跟小范家人沟通了好几次,还疏导了被害人情绪,最后双方和解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小范,他回到学校继续读书,还考上了青岛的大学。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李俊琳办了380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做了几百次社会调查和心理辅导。为了帮孩子们重拾梦想,她对30多起案子作了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对那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李俊琳是零容忍态度。对于强奸、猥亵这些案子,她依法从重打击。建议法院对13名罪犯判处从业禁止,从源头上阻止他们再犯罪。 为了给受伤的孩子撑起保护伞,李俊琳推动全市建了6个“一站式”办案区。这样受伤害的孩子可以在一个地方完成询问、取证和救助等所有流程,减少二次伤害。 李俊琳还推动全市13家酒类生产企业在包装上印上禁售未成年人的标识;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纳入网格化管理;推动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并联合多方力量建立了“检察+学校+社区+企业+社工”社会支持体系。她还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呢! 为了让法治阳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路,李俊琳化身法治宣传员。她在太原、晋城、运城、长治还有临汾等地的多所学校当起了“检察官老师”,把法律知识讲给孩子们听。为了让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她精心制作了卡通PPT。 “只要有一个人听进去了一生守法,我就觉得很有成就感!”这是李俊琳常说的话。 她开发了一系列法治课件《向校园欺凌说不》《女童保护》等等,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除了自己做工作外,她还带领团队获得了很多荣誉:“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等。“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这是她一直坚持的信念。 记者刘友旺报道于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