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如何把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法律规范,成为立法工作的关键。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等领域,需要更系统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法律数量增多后,规范之间的衔接协调、上位法依据、权利义务边界等问题更为突出,亟须以宪法为统领加以校准。 原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立法质量如何、法律能否形成稳定预期,关键在于是否坚持宪法确定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制度框架。从实践看,高质量立法既取决于“立什么”,也取决于“怎么立”:把合宪性要求嵌入起草、论证、审议全过程,并通过规范清理和备案审查及时纠偏,才能确保整个法律体系在同一宪法逻辑下运行。 影响:综述显示,宪法在立法中的统领作用更增强。截至去年12月,现行有效的308件法律中有127件明示以宪法为制定依据,这个做法日益常态化,既强化了法律规范的宪法渊源表达,也为社会各界理解法律制度的根本依据提供了更清晰的路径。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5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同时对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涉及的规范进行集中清理,宣布失效的法律、法律解释及有关决定共104件,反映了以制度更新回应实践、以规范清理维护法治统一的导向。 对策:把每一项立法都放在宪法框架下审视,是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综述提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以及决定决议草案开展合宪性审查,强调“全覆盖、全过程”。围绕重点立法任务,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依法就草案涉及的宪法依据、制度定位、权利保障与国家机关职责边界等开展研究论证,形成审查研究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做到问题及时调整、分歧充分论证、衔接统筹安排,推动法律条文更好体现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在具体制度建设上,立法更注重把宪法原则细化为可执行的治理规则。例如,围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兼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修改完善,坚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定位,完善组织构成、职责权限与运行机制,并在制度设计中更好体现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要求,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围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权益保护、服务保障等作出系统安排,着力以稳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同时,重要领域立法以法典化、体系化思路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有序展开,被认为是对宪法关于生态文明制度规定的集中、系统落实。宪法通过序言中的国家任务、总纲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安排以及国家机关法定职责等规范,构成生态文明制度的总体框架,为法典编纂提供根本遵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立法工作也围绕宪法相关规定展开,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目标导向,力求在制度设计上更好规范民族事务、凝聚团结进步共识。 除立法环节外,备案审查同样是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渠道。通过在备案审查中加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的审查研究,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与法治统一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公民合法权益。 前景:从“明示依据”到“全覆盖审查”,再到“系统清理+备案纠偏”,我国宪法实施路径表现为更强的闭环化、制度化特征。可以预期,随着重点领域立法持续推进、法典编纂稳步展开,以及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根本遵循作用将更加突出,立法的可预期性、协同性和权威性也将提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过去一年的立法实践表明,我国正通过制度化的合宪性审查和系统性的法律体系建设,把宪法精神转化为更具体的治理效能。“立法必循宪”的实践路径,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制度特征,也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宪法实施机制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深入增强活力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