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进入汛期,风险叠加考验防灾能力。 水利部宣布,4月1日起我国正式入汛。入汛后强降雨过程更集中,江河洪水更易发生,山洪、城市内涝以及中小河流洪水等风险同步上升。防汛牵涉面广,既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粮食生产、交通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社会运行秩序,是必须守住的底线任务。 原因——极端天气增多与防洪短板并存,提高应对难度。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暴雨洪涝与阶段性干旱交替出现,一些地区降雨时空分布更不均衡,“短历时强降雨”“局地超标准洪水”等情况增多,灾害更突发、更反常、也更难预测。另外,部分堤防、水闸、泵站等设施长期运行、经受洪水冲刷,可能存隐患;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空间格局变化,地下空间利用增多,叠加人口密度高、排水系统压力大,使城市防涝面临新问题。多重因素叠加,使今年防汛救灾更需要“关口前移”和“精准施策”。 影响——关乎多重安全,需以确定性举措对冲不确定性。 汛情一旦演变为灾情,影响往往呈链式扩散:一上,洪涝可能造成农田受淹、设施农业受损,影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另一方面,交通干线、电力通信、重点工程和城乡供水等基础设施受冲击,会对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带来持续影响。更重要的是,洪涝常伴随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对人口聚集区、沿河沿沟村镇以及旅游景区构成高风险。因此,需要把风险研判、隐患整治、预警响应、转移安置等工作尽量做在前面,用防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水旱灾害的不确定性。 对策——统筹“工程、预案、技术、责任”四条主线,形成合力。 其一,抓住汛前窗口期,夯实工程防线。加快排查修复水毁水利工程、险工险段以及薄弱堤防、水闸等设施,确保关键部位关键时刻顶得住。对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道整治、城市排涝能力提升等任务突出重点、倒排工期,尽可能把隐患消除在入汛前或主汛期前。 其二,完善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可操作性。预案更新要覆盖流域来水变化、河道整治和调度条件调整,也要适配城市空间布局变化和地下空间扩张等新情况,把地下车库、临时建筑、低洼易涝点等纳入重点清单,细化到“谁预警、谁叫应、谁组织、往哪撤、如何安置、如何保障”。同时常态化开展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推动预案从“纸面”落到“现场”。 其三,以科技赋能提升监测预警和调度效率。综合运用遥感卫星、无人机、无人船等手段,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立体监测,加快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体系,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提升洪水演进模拟、风险识别和调度决策能力,让信息更早到位、调度更精准。技术应用要因地制宜、注重效果,在演练与实战中持续检验优化,把“新工具”真正转化为“硬能力”。 其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闭环管理。“测、报、防、抢、撤、救”环环相扣,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放大损失。要落实水库、堤防等责任人制度,强化基层一线应急力量和专业培训,避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同时健全预警“叫应”机制和临灾转移制度,做到风险早发现、预警早发布、人员早转移,用责任闭环筑牢防线。 前景——汛期已至,重在前瞻研判与系统治理。 今年我国入汛日期为何确定为4月1日?按规定,入汛日期综合考虑暴雨和洪水因素,以雨量与水位指标判定:自3月1日起,若连续3日累计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覆盖面积达到15万平方公里,或任一入汛代表站超过警戒水位,即可确定入汛;如入汛时间晚于4月1日,则以4月1日作为入汛日期。3月29日至31日,广东、广西、江西、福建、浙江等地出现强降雨过程,连续3日累计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覆盖面积达15.4万平方公里,符合确定条件,因此今年我国4月1日入汛,与多年平均入汛日期一致。展望后续,随着主汛期临近,各地需要在“提前量”和“精细化”上继续加力:既抓重点流域、重点工程、重点城市,也抓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推动防灾减灾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入汛不是简单的时间节点,而是对治理能力与责任落实的集中检验。面对更频繁、更极端的天气挑战,需要把紧迫感落实到执行中:早排查、早修复、早预警、早转移,把隐患化解在成灾之前,才能以更稳固的安全底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群众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