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施行直管公房使用权调换试行意见:协商调换与可购置并行促居住改善

厦门市直管公房住宅使用权调换工作指导意见日前正式施行,为数万直管公房租户提供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新选择。该政策出台,回应了城市发展带来的现实需求。长期以来,直管公房作为重要的住房保障资源,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需求上发挥了作用。但随着城市更新改造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部分租户对房源位置、户型、配套等提出调整诉求。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以更科学高效的方式配置公房资源——更好发挥其社会效益。——新政应运而生。 根据指导意见,直管公房使用权调换遵循“政府引导、住户申请、协商一致”的原则,适用于两类情形:一是已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且需要调换的直管公房;二是其他确有必要调换的情形。这样的分类既突出政策指向,也为特殊情况留出操作空间。 调换机制在公平与激励之间作出平衡,政策按非成套和成套住房分别制定补偿标准。对非成套直管公房,租户选择区位较好的房源可增加15平方米面积后调换,选择其他房源可增加30平方米;对成套直管公房,相应增加幅度分别为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差异化安排既引导租户更多选择区位相对一般的房源,也兼顾选择优质房源租户的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引入直接购买机制。租户在调换时可选择购买房源,不超出政策允许最大面积的部分按现行公房出售政策购买,超标部分则按相应价格标准计价。这为有购房意愿的租户提供了产权转化通道,也为公房制度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为降低租户调换成本,政策设置了装修补助。对未进行简易装修的调换房源,政府按300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属地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调换综合补助标准,体现因地制宜的安排。 从实施机制看,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直管公房调换由属地区政府负责,可指定专门机构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明确的责任分工有助于政策执行更规范、更高效。

厦门直管公房调换新政的落地,标志着保障性住房管理从“以供给为主”向“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转变。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群众获得感与资源优化配置的平衡,这项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下一步,政策仍有优化空间,例如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置换效率,并拓展社会资本参与存量房改造的深度与广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