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行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券按月发放最高800元

我国老年人口持续增加,失能老年人规模不断扩大。民政部门数据显示,失能照护已成为不少家庭的现实难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情况更加常见。为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照护压力,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这也是民生领域首次对服务消费进行补贴,深入补齐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关键环节。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已明确。按照规定,补贴对象为60岁以上、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与以往按经济状况区分补贴的做法不同,此次政策以失能程度为主要依据,更贴合照护需求,也更具针对性。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孙文灿表示,这是一项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大规模惠民政策,表明了对失能老年人群体的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以避免重复保障。 申请流程突出便捷。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包括配偶、子女、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自愿注册账号,在线提交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请。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评估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预约上门评估时间。 能力评估是补贴发放的关键环节。评估人员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从自理能力、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能力状况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个等级。为保障评估质量,民政部要求各地建立专业评估员队伍,结合本地老年人口规模和失能比例测算人员需求,完善培训安排。同时,为减少重复评估带来的负担,已有评估结果的老年人可通过便捷方式直接采信原评估结论。 消费券发放与使用环节相对简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相应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此后,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符合条件的老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补贴额度按失能等级确定,最高每月可达800元。 消费券可用于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失能老年人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电子消费券可按比例直接抵扣相应金额,减少额外操作。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介绍,申请完成后,系统对接、材料提交等后续工作由机构协助办理,老人及家属可直接在服务费用中享受抵扣。 该政策推出建立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民政部于去年7月组织部分省市开展试点,积累了实践经验,为全国实施提供了支撑。此次全面推开,意味着涉及的机制已具备在全国落地的条件。

从特困供养到面向更广人群的补贴,从现金补助到服务消费券,我国养老政策正从“保基本”深入走向“保需求、提质量”。这项覆盖面广、与家庭照护紧密涉及的的举措,既为家庭照护提供制度支持,也为应对深度老龄化补上关键一环。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建立更可持续、更加贴近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仍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