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李某想买房,曾多次从新疆带了55万元现金来上海给王某。2018年钱存进了银行,因为丈夫病重没过户。2022年1月张某丙病重入院,意识不清。在他弥留之际的前一天,妻子王某把张某丙银行卡里的60万元转给了妹夫李某。这个举动让张某丙和前妻生的儿子张某甲、女儿张某乙很生气。他们认为继母王某是在转移父亲的财产,要把这个钱拿回来。张某甲、张某乙把王某和李某告到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双方争吵得很激烈。原告觉得父亲都快不行了,继母还转这么多钱给亲戚,肯定不是好心思。被告王某和李某却说这笔钱是购房款和借款。法院仔细查了各种证据,发现他们的话漏洞百出。比如王某说自己不会用银行卡都是现金交易,但法院查到了她有很多存取款记录;李某是工薪阶层却能拿出55万元借给姐姐一家。法院觉得这些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法官认定这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在张某丙病危时转走的。这个时候他已经神志不清了,根本没法代表他自己的意愿。因此王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不对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让王某把钱还给张某甲和张某乙。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上诉。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