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剑波日前接受采访时,系统阐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法律完善、深化改革创新上的工作思路,为更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 立法研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将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重点,深入开展立法研究论证工作。通过参与刑诉法修改,推动实现"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目标,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监督的方式、手段和程序,提升监督效能,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同时,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监狱法、生态环境法典等重点法律修改的持续关注,及时跟踪立法动向,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确保检察职能法律完善中得到充分体现。 司法解释是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司法实践的重要工具。检察机关将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原则,围绕党中央部署、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司法保障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推进司法解释工作。检察机关将加快"小快灵""小切口"的高质效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研究制定,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的跟踪研判分析,完善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 改革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检察机关将兼顾中央部署的各项涉检改革任务落地落实,重点完善司法责任制,修订最高检机关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指导地方健全"四个清单",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同时,检察机关将规范案件管辖制度,推动建立符合检察办案规律的管辖规则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检察权运行的制度框架。 案例指导是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将改进案例发布模式,鼓励自上而下、主动编发案例,精选一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注重做好案例发布后的解读工作,利用精品案例的宣传、教育和引领作用,切实服务司法办案实践。 涉外法治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要求。检察机关将深化涉外法治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涉外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国际法运用研究和域外法律适用规则研究,在应对境外法律风险上体现检察担当。同时,检察机关将强化检察专题调研,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对应的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法治建设越向前推进,越需要以高质量制度供给回应高水平治理需求。最高检围绕立法跟踪、司法解释、改革配套与专项研究作出系统部署,表达出以程序完善促公正、以规则统一稳预期、以监督闭环提效能的信号。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持续以实践问题为牵引、以改革举措为支撑、以人民立场为坐标,让每一项规则更新都能精准服务公平正义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