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邻居占了公共走廊装柜子,最后法院判限期拆除,这事儿发生在2025年3月25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告诉大家,一定要尊重公共区域的权益。三湘都市报报道了这个事儿。刘华,一个住在湘潭的小区业主,因为他家门口通风走廊被邻居占用了,装了一面大柜子和不锈钢门,严重影响了通风和采光,跟邻居商量多次也没有用,就只好把这事给法院了。记者从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打听到,这次纠纷给判决了。法院认为公共区域是大家共同所有的,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或者改动。 刘华和邻居李志是同一个小区同一层楼的业主。刘华家在楼梯旁边有个几平方米的通风走廊,就是被李志多年前装修入住时擅自装了整面木柜还有锁着的不锈钢门。他还在公共走道放了一个小柜子,让刘华家通风和采光受影响,通行也不方便。 刘华跟李志多次沟通协商要他把柜子和门拆掉都没有用,2025年2月向物业投诉后还贴了整改通知,但李志就是不拆掉。后来刘华实在没辙了,只好起诉李志。法院就给出了判决:李志得在15天之内把那些非法占了公共走廊的柜子和门拆掉。 法官还提醒说,小区里的公共区域是大家共同所有的东西,大家得一起商量怎么合理利用才行。邻里之间装修、住房子时得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遇到矛盾应该先找物业或者社区调解解决。千万别想着“先占先得”去侵犯大家的公共利益和别人的合法权益,免得矛盾升级。 最后这次案件结果是刘华赢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