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与要素流动加快,跨境投资、商事往来与人员交流日益频繁,涉港澳台的民商事纠纷数量与类型更加多元。
现实中,律师在跨区域执业、信息获取与程序衔接方面仍存在“跑多地、问多次、材料重复提交”等痛点,影响诉讼活动的便利度与可预期性,也对纠纷高效化解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一方面,案件办理链条长、环节多,检察、审判、司法行政与行业组织之间的信息交互若缺乏统一机制,容易出现标准不一、衔接不畅。
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但平台建设、权限管理、数据共享与安全保护需要制度牵引,单一部门难以独立完成系统性升级。
再者,港澳台居民律师参与内地诉讼业务,既要依法保障执业权利,也要在程序规范、业务指引和服务供给上实现同质同标,才能更好服务统一大市场与湾区营商环境建设。
影响:此次四方签署《关于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服务提质增效的合作备忘录》,聚焦“同等保障、便捷服务、协同联动”,释放了明确政策信号。
备忘录提出,对取得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律师,依法办理民商事诉讼业务时,与内地律师享有同等诉讼服务保障,有利于稳定制度预期,增强各方对司法服务的可及性与信赖度。
与此同时,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平台建设,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及12309微信平台提供电子卷宗查阅、案件办理信息自动推送、程序咨询答复等服务,将有效减少线下奔波与沟通成本,提升办案透明度和效率。
对市场主体而言,纠纷解决更高效、程序更可预期,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湾区要素流动与产业合作提供更坚实的司法支撑。
对策:备忘录强调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明确建立四方工作联动机制和长效联络制度,通过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体现了从“部门单点发力”向“系统协同治理”转变的思路。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共识落到标准与流程上:一是细化“同等诉讼服务保障”的具体清单,明确申请、受理、反馈、救济等流程,确保可操作、可监督。
二是以互联网阅卷为牵引,统一身份认证、授权管理、日志留痕等规范,兼顾便捷与安全,持续提升线上服务覆盖面。
三是探索建立律师在各诉讼环节的业务代理信息及相关执业情况快速查询渠道,推动执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减少重复证明与材料往返,提高跨部门协作效率。
四是将多元化解理念贯穿全链条,在诉前、诉中、诉后环节加强引导与衔接,更好发挥调解、和解、仲裁等机制作用,形成分层过滤、梯次化解的纠纷治理格局。
前景:从更大视角看,此次协作备忘录既是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性推进,也是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具体举措。
随着平台能力完善、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以及配套规则逐步健全,港澳台居民律师参与内地诉讼的制度通道将更顺畅,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更明确,案件办理更透明高效。
可以预期,数字化“一站式”服务将带动办案流程再造,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为跨境经贸合作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广东四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不仅是对港澳台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力保障,更是大湾区法治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实践。
这一创新举措将为全国其他区域推进法律服务协同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法治环境探索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