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链条化、跨境化、产业化特征,犯罪团伙往往利用境外落脚点实施远程诈骗、洗钱转移和人员控制,严重侵害各国民众合法权益,冲击地区安全与社会治理秩序。
围绕这一突出跨国犯罪问题,中柬两国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执法协作,推动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联动机制。
问题:跨境电诈犯罪组织隐蔽性强、跨境流动快,给案件侦办与追赃挽损带来挑战。
一些团伙通过频繁变更身份信息、转移活动区域、包装合法外衣等方式逃避打击,甚至借助多重国籍、居留身份等手段增加执法协作成本。
当前区域内电诈犯罪仍呈高发态势,既危及受害者财产安全,也损害营商环境与国家形象,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治理难题。
原因:一是犯罪利益驱动显著,诈骗分工精细、成本低、收益高,诱使团伙不断迭代话术与技术手段。
二是跨境要素叠加,通信工具、支付结算、虚拟资产与地下钱庄交织,形成“引流—诱骗—转账—洗钱—分赃”闭环。
三是执法司法协作不均衡,部分地区信息共享、证据互认、人员遣返等环节仍需完善,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管辖缝隙”进行游走。
四是人员被诱骗外流与非法拘禁等问题交织,增加打击难度并带来社会治理压力。
影响:柬埔寨内政部通告显示,在跨国犯罪打击合作框架下,应中方有关部门请求,柬方近期成功逮捕并遣返3名中国籍人员,其中包括陈志。
通告并指出,陈志此前所持柬埔寨国籍已于2025年12月依据柬相关法律、经国王颁布王令撤销。
上述信息释放出两点信号:其一,针对跨境犯罪的执法协作正从专项行动向制度化推进,涉案人员不再易于通过身份包装或跨境流动逃避追责;其二,打击电诈与维护国家法治权威、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相互促进,对区域治理与国际合作具有示范意义。
柬方此前还披露,自2025年6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全国范围联合行动累计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近5000人,涉案人员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大部分已依法遣返原籍国。
这一规模化行动表明,区域国家在“打链条、端窝点、断通道”方面正形成更强合力。
对策:从治理路径看,跨境电诈打击需要“打、防、管、治”一体推进。
执法层面,应继续强化情报线索共享、跨境追逃追赃、电子数据取证与资金链穿透调查,提高对组织者、骨干成员及洗钱通道的打击精准度。
治理层面,应推动电信实名、支付风控、涉诈域名与号码治理等基础制度落实落细,压缩犯罪工具生存空间。
保护层面,要加大对被胁迫从事诈骗人员的甄别救助和回流安置,完善预警劝阻与反诈宣传,减少“拉人头”“诱骗出境”等新增风险。
国际协作层面,应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推动形成更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在遣返、引渡、证据协助、资产追缴等方面提升制度衔接水平。
前景:随着联合行动常态化推进与执法协作不断深化,跨境电诈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犯罪团伙可能转向更隐蔽的组织形态与技术手段,甚至向新的地区迁移。
对此,各方需坚持系统治理思路,既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又注重源头治理和规则对接,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金融与通信监管协同、提升国际执法互信,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区域安全合作格局。
对中柬两国而言,持续推进反诈合作不仅有助于维护两国民众切身利益,也有利于营造更安全稳定的投资与旅游环境,为双边务实合作提供更坚实的安全支撑。
陈志等人的被成功遣返,既是中柬执法部门精诚合作的成果,也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缩影。
当前,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日益跨境化、组织化,单靠一国之力难以有效应对。
中柬两国通过深化执法合作、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信息共享等举措,形成了打击跨国犯罪的强大合力。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两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维护全球法治秩序、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中柬两国应继续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