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两年。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生服务领域的高度重视,标志着社区家庭服务业获得了更加稳定的政策支持。
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看,此次延续实施的优惠措施覆盖面广、力度大。
对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国家在增值税层面实施全额免征政策,同时在所得税层面按照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方式进行优惠,相当于对服务收入给予了双重税收减免。
在财产税方面,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可免征契税,自有或承租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行政性收费方面,涉及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等多项费用均予以免征,用于提供社区服务的建设项目还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这一系列政策优惠的出台,反映了我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促进婴幼儿照护和家庭服务等方面的战略考量。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加快,养老需求日益增长,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家政服务市场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成为制约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通过税费减免政策,可以有效降低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提升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扩大服务供给,改善服务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对社区家庭服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社区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灵活方式;社区托育服务面向3周岁以下婴幼儿,包括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社区家政服务则涵盖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照护服务,以及保洁、烹饪等家务服务。
这种明确的界定有助于政策精准落地,防止优惠政策被滥用。
针对家政服务行业,公告还设置了具体的准入条件。
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需要与服务员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服务员发放规范的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这些条件的设置,既保障了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也规范了行业秩序,推动了家政服务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从政策执行周期看,此次延续实施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
这一时间安排既体现了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承诺,又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进行长期投资规划。
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各地税务、民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
各地应当建立完善的政策落实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税费优惠,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效率。
同时,应当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其真正用于提供社区家庭服务,防止政策优惠被挪作他用。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连接着千家万户的日常,也检验着公共服务与市场供给的协同效率。
延续税费优惠不仅是减轻负担的“及时雨”,更是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的“指挥棒”。
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服务品质与群众获得感,需要在“降成本”之外同步做强标准、人才与监管,让社区家庭服务真正成为可持续的民生支撑与社会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