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7名和机关纪委委员7名。
党的建设决定事业成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新一届领导班子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基固本为基础,推动党的建设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