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孙某。两人按照当地习俗,王某给孙某支付了20万元彩礼。同年10月,两人举办了婚礼并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直到2021年8月,孙某生下女儿王小某。尽管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还养育了孩子,但他们始终没有去民政局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 到了2024年10月,王某和孙某因为家里的琐事闹矛盾,关系破裂了。孩子王小某由孙某直接抚养。分手后,两人因为彩礼返还问题谈不拢,王某把孙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地因为他们没有登记就支持王某的返还请求。法院判决时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两人共同生活时间很长,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家庭共同体。他们在一起生活了约四年的时间,双方深度交织在财产、情感和生活安排上。其次,他们一起生了孩子王小某,并且由孙某抚养。这种养育子女、经营家庭的付出是不可忽视的。第三,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掉了一部分。 在这个案子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给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指引。其中王某与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因为涉及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况受到广泛关注。法院判决结果表明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彩礼纠纷时更注重实质公平而非机械适用形式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反对形式主义裁判处理彩礼纠纷。必须深入考察双方共同生活情况、是否生育子女、彩礼实际用途等因素来平衡双方利益。反对因关系破裂就要求返还全部彩礼,这样既违背诚信又对女方不公。法院需要在保护给付方财产权利和保障收受方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个案子表明法律不仅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能够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维护实质正义和保护弱势一方利益的。通过发布此类典型案例统一裁判规则并向社会传递倡导真诚婚恋、反对功利算计、尊重家庭付出、促进和谐稳定的价值导向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