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萤火》

说起戴望舒,大伙儿都知道他是“雨巷诗人”,毕竟《雨巷》里那个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的身影太深入人心了。可翻到他写的《致萤火》,你会发现完全是另一番景象。这回他摘下伞,直接把身子交给雨水淋,不再躲躲藏藏地喊救命,而是把一点微光捏在手心里当命根子,就像攥着一根没断的风筝线。他的文笔呢,始终带着那种很老式的书卷气,看着淡雅又柔婉,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子潮湿的土腥气,那是腐烂和新生混在一起发出来的怪味儿。 这首诗的开头,诗人一开口说话,就把沉睡的夜色给唤醒了。他要的可不是那种灯火通明的大场面,只是想要一缕幽幽的小光,像远处窗户缝里漏出来的星火,又像是旧相册里泛黄的底片。虽然这光线微弱得可怜,却足够倔强,能把心里的孤独烧出个洞来。 接着他把镜头拉近了,让萤火“照我,照这沾露的草,照这泥土,照到你老”。他故意把“老”字押在泥土上,似乎自己也要陪着泥土一起慢慢变硬变粗糙。最妙的是他对“芽”的描述,这可不是植物书上的名词,而是一种活的“自我”。他说要让一颗芽穿过自己的躯体和心脏,长成树然后开花。这芽啊,其实就是他愿意被穿透、被占领的另一种生命状态,只为了能让春天继续往下长。 写到最后一段,诗人让一片青色的藓苔轻轻把自己全身盖住。藓苔像一双温柔的小手,替他合上了眼睛,也替他把那些疼痛揉成了柔软的样子。那一刻他不再是“我”了,而是一截被青苔覆盖的枯木。当往日他在白天睡觉的时候,就会有一条薄被轻披在身上。这薄被到底是谁留下的?是旧情人的手帕还是母亲半夜悄悄放下的毯子?诗人并没有点破,只让读的人在舌尖上尝到一点咸涩的滋味。 再往下读,“我躺在这里,咀嚼着太阳的香味;在什么别的天地,云雀在青空中高飞。”太阳的香味是那种晒过棉被、割过青草的触觉感受;而云雀的高飞呢,就是诗人偷来的翅膀。他把自己悬在半空:一半埋进泥土里给自己分量,一半伸向天空找方向。 到了这一步,萤火终于抵达了目标:“给一缕细细的光线——够担得起记忆,够把沉哀来吞咽!”光线不是送的礼物而是治病的药引子,它要替诗人收殓那些发不出去的情书和无法愈合的旧伤。他把“沉哀”咽进肚子里去吞咽,却用“记忆”做成外壳包裹起来——外壳越薄光线就越容易透进来;外壳越硬伤口就捂得越臭越难受。 整首诗到了这里算是完成了一次温柔的勒索:他借着萤火的名头向自己讨要那段回不去的爱情;又用藓苔当被子把自己裹进了那个还没写完的春天里。 读罢掩卷细细琢磨你就会发现:所谓的“雨巷”,不过是萤火用来点灯的隧道;所谓的“黑夜”,也只是让芽继续往下扎根的泥土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