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咱们聊聊遗产管理人拿报酬这件事。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佳律师说,2018年那会儿,上海市宝山区就出过这么一档子事。家住奉贤的王先生去世后留下一套价值千万的老房子,子女都在国外,他弟弟老王顺理成章当了遗产管理人。老王忙前忙后折腾了半年,还垫付了好几万税费和维修费。 等到老王提出要从遗产里扣除一笔管理费时,国外的侄子侄女可不乐意了。他们觉得亲叔叔帮忙是应该的,这就跟咱们常说的“亲兄弟,明算账”一样,这时候再提钱确实太伤感情。结果双方吵翻了天,房产过户停摆了,叔侄关系彻底闹僵。这个案子被闹上了法庭,最后还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 那法律上到底怎么说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得很清楚,遗产管理人是可以拿报酬的。到底拿多少合适?主要看两条路:一种是法院指定的,法院会比照中介服务的标准来定;另一种是大家商量好的,有书面协议就按协议办。 我们九学社张江支社副主委金佳律师提醒大家,事先把丑话说开才是对亲情最大的保护。别觉得抹不开面子不谈钱,等活儿干完了觉得吃亏那才叫真糟心。我给您支个招,像这种亲属当管理人的情况,建议先开个家庭会议把规矩定下来。比如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金律师团队在浦东新区处理类似纠纷时,就常用“清单式工作展示”,把付出的活计亮出来让继承人看明白。 咱们再说说具体该怎么定数。第一可以参照行业标准;第二要看看活儿有多难多复杂;第三要是实在谈不拢,就请长辈或者专业人士来调解。不过这里面也有坑:一是不能自己说了算;二是花销和报酬得分开算。 金律师可是干了近20年的高级资深律师了,像泥城镇妇联、芷江西路街道这些地方都有她的身影。她不仅是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还被评为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最绝的是她的社情民意信息还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了重点批示采纳呢! 最后想问问大家:亲属当遗产管理人到底该不该拿钱?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