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环保责任排在了短期利益之后

虽说云南省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的结果,给73个责任党组织(单位)和142名责任人做了严肃处理,但光是搞问责、打板子,并不意味着就彻底堵住了生态漏洞。因为很多地方的毛病往往就是因为要等到上级的“手术刀”来了,“病灶”才会被精准切除。可一旦风头过了,整改又成了“突击活”,变成了“检查来时紧一阵,走后松口气”的循环。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在于有些地方心里还抱着老的发展观、政绩观不放。为了追求经济增速,他们把生态容量当成了可以透支的“资源”,把环保责任排在了短期利益之后。哪怕督察组一来、问责一严,有些基层单位或企业也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只要能蒙混过关就行。 除了观念上的偏差,监管体系还不够细、能力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平时盯着的都是盲点,预警和源头防控根本就没有做起来,等到出了问题才去“亡羊补牢”。再加上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往往失效,那些本应承担主体责任的地方和企业,并没有真正把环保变成一种自觉的日常行动。 生态保护绝不是打一仗就能赢的仗,考验的不光是发现问题后的反应速度,更要看能不能防患于未然。周期短、力量大的问责虽然像一阵“清风”能把迷雾吹散,但这还不够。要想让区域的生态肌体长期健康,还得靠一套稳定高效、日常运转的长效治理体系来“锻炼”和“保养”。 要想根治环境“痼疾”,就必须转变治理逻辑。首先要让制度变得更有刚性,把督察的压力变成地方治理的动力。要健全法规标准,用好网格化监管、大数据监控这些手段,让执法检查变成一种常态,让破坏行为无处藏身。 其次要把责任压实到每个人头上,激发大家主动想干、主动能干的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保目标纳入考核并作为奖惩的依据。还要逼着企业担起防治污染的责任,通过严格执法、绿色信贷这些招数倒逼他们加大投入。 再者要注重源头防控,彻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环保要求融入经济决策的全过程中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来减少污染。 最后还要深化社会共治,让老百姓都参与进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氛围才能构筑起坚固的人民防线。 真正的生态防线是筑在大家日复一日的尽责守业中,是固在对绿色发展理念的坚持上。只有把外部的问责压力转变成内部的自觉行动,把保护工作融入到日常的点点滴滴里去,才能彻底打破“屡改屡犯”的怪圈。这不仅是治理能力的体现,更是对子孙后代应有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