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票难买,“黄牛”也没闲着。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案子,把几个“黄牛”给送进去了。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5月,苏某乙入股了一家旅游公司,结果发现这家公司其实是帮“老赖”加价买票。尝到甜头后,他们就扩大规模,还找来了苏某甲一起干。他们在网上发广告拉客,帮失信的人买高铁、飞机票,还利用软件漏洞。短短几个月,他们就倒腾了二十多万块钱的票,赚到了近十万块钱。他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法网恢恢。一个“老赖”进站时被工作人员逮住了,警方顺藤摸瓜把苏某甲和苏某乙都抓了。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觉得,苏某甲和苏某乙是为了赚钱倒卖车票,情节严重,把他们给判了。苏某甲被判一年六个月缓刑,罚金二十三万;苏某乙判了一年缓刑,罚金十五万。法官说,很多人不明白,帮别人代买火车票怎么就违法了?其实这早就犯法了!首先,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倒卖车票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倒卖车票的票面金额超过5000元,或者非法获利超过2000元就算情节严重。苏某甲和苏某乙倒腾的钱超过二十万,早就够判刑的标准了。 还有一点很重要:帮助“老赖”规避消费限制本身也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里说了,“老赖”不能坐飞机、坐高铁一等座这些交通工具。苏某甲和苏某乙帮“老赖”买票就是在钻空子,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再说那些花钱找“黄牛”的“老赖”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明知自己被限制消费还不还钱,反而花钱去买票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可能会被更严厉处罚。 法官提醒大家三点:第一点是警惕代买陷阱。别想着做“黄牛”赚钱,这是违法的。利用漏洞帮别人买票会被抓。第二点是敬畏法律权威。“老赖”别心存侥幸去买受限制的票,万一被发现要罚钱拘留。第三点是坚守诚信底线。大家要抵制这种违法行为,发现线索赶紧举报;个人和企业都要遵守法律规定。 总之,买票这种事可不能乱来!别以为这是小事就能蒙混过关。铁路运输秩序需要大家一起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