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夫妻非法捕捉千余只中华蟾蜍获刑 需承担生态修复

问题:2022年,青岛市黄岛区葛某、宋某夫妇为牟利,在三天内非法捕捉1006只中华蟾蜍;村民举报后,警方在其住所查获大量活体蟾蜍。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物种为依法受保护的中华蟾蜍,涉案总价值超过10万元。 原因:中华蟾蜍虽常见于田间地头,但属于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保护。其生态作用突出,一只成年蟾蜍一年可捕食大量害虫,对农田生态平衡意义重要;同时,其分泌物及表皮在传统中医药领域也有一定应用价值。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足,误以为“常见”就能随意捕捉,最终触碰法律红线。 影响:本案涉案数量远超刑事立案标准(20只),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除刑事处罚外,二人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案件给当事人留下长期法律记录,并可能对其家庭涉及的事项产生影响。 对策: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加强宣传等方式打击非法狩猎行为。相应机构应继续把普法工作下沉到基层,提高公众对受保护野生动物范围和法律后果的认知;同时完善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将更趋严格,执法也将持续加强。公众应摒弃“野生无主、可随意捕捉”的错误观念,增强守法意识。本案为类似行为敲响警钟,也表明了司法机关依法维护生态安全的态度和力度。

野生动物不是“无主之物”,更不是牟利工具。青岛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法律红线往往就隐藏在“看似寻常”的物种之中。守住不捕、不买、不卖的底线,既是对自然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负责;以法治方式守护生物多样性,才能让绿水青山成为可持续的公共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