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灵活就业群体权益 呼吁完善法律和社保制度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在经济新形态快速发展的当下,如何为灵活就业人员筑牢权益保障防线,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其中的重要力量。然而——随着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在调研中发现,个体诉讼往往难以解决行业共性侵权问题,而这类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亟需从源头加以防范和治理。 造成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层面的缺陷。吕国泉委员指出,虽然国家不断释放保障灵活就业、新就业群体权益的积极信号,但现有法律框架仍存在空白。早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他就提交对应的提案,推动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同年9月,全国总工会和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办法》。这些办法虽有推动作用,但由于并非法律,难以形成长效约束机制。 吕国泉委员提出,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他呼吁将"非标准劳动关系群体的劳动经济权益"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该建议的优势在于,检察公益诉讼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防范侵权行为。他强调,非标准劳动关系群体是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劳动报酬、社保等权益直接关系其基本生活,这样的建议既能精准破解维权难题,也能减少立法阻力。安徽、山东等地已在地方立法中明确相关内容,多地检察机关也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了外卖骑手等群体的社保、薪酬问题,为这一建议提供了充分支撑。 除了立法保障,社会保险覆盖是守护劳动者权益的"底线支撑"。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的调研发现,我国灵活就业群体社保缺位问题突出,根源在于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过度"捆绑"。现行社保制度主要覆盖标准劳动关系劳动者,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为非标准就业。由于平台、代理商、从业者三方关系复杂,用工主体难以界定,导致社保缴纳无从谈起。 孙洁委员提供的调研数据令人担忧。泛娱乐直播平台签约主播中,仅74%参加医保、45%参加养老保险、17%参加工伤保险。文学平台中,65%的专职作家月收入低于1000元,根本无力承担个人参保费用。她分析,平台企业为追逐利润,常将与劳动者的关系界定为业务合同关系以逃避社保责任。而社会保险法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仅作原则性规定,无强制要求,深入加剧了社会保险覆盖难题。 针对这一问题,孙洁委员建议推动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松绑",构建分层分类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对平台全职就业者(每周工作35小时以上)实施社保全覆盖;对兼职就业者,要求平台为每周工作20小时以上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引导购买商业保险。这一体系设计既考虑了灵活就业的多样性特征,又确保了基本权益的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黎勇赞同将劳动者权益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并建议将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与基层治理深度结合。这一建议指向了权益保障的实践维度,强调了制度设计必须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对接,才能真正落地见效。

灵活就业关系经济活力与民生保障。通过法治提升权益效能,以制度创新扩大社保覆盖,结合基层治理确保落实,既顺应新就业形态发展规律,也体现共同治理的应有之义。制度完善一小步,劳动者安心一大步,市场也将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