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惠阳区新圩镇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开始了违法操作,在南坑村的地块上动工盖铁皮房、平整土地,总共涉及2881.87平方米的一般农用地。虽然相关地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地上建筑物从2009年建成后就没再扩建,“未批先建”的行为依然违法。2025年5月,惠州市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更是大胆,未经批准就在秋长街道西湖村占地动工修路,总共占用了10735.33平方米,其中还包括4439.57平方米的耕地。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处理。对于新圩镇的那家公司,相关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并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76374万元。而对于顺兴公司,因其占用了大量耕地,处罚力度更大,耕地部分按每平方米510元罚款,一般农用地部分按每平方米310元罚款,最终罚款合计421.58663万元。这两起案件的总罚没款合计达到427.4万元。这些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惠州)”平台向社会公开,彰显了当地政府强化土地资源监管的决心。两起案件虽然时间不同,但都暴露出一些企业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相关部门强调,“先上车后补票”的违法占地行为必将受到严惩。此外,对耕地违法占用的重罚体现了国家保护耕地的战略部署。通过信用平台公开处罚信息,有助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氛围。惠州这次严格执法是对存量违法用地的清理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土地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惠州市惠阳区对这两起案件的严肃处理表明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是不可动摇的国策。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守护好宝贵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