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和100万这两个数字成了关键点

1000万和100万这两个数字成了关键点,把《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的门槛给立住了。这个《办法》刚发出来没多久,《办法》的内容我大概看了一下,它主要是想把哪些平台该认定为重点,说得清清楚楚。 第一章里先说了些大道理,得遵守法律、公平公正,还得实事求是。国家网信部门牵头,还得拉上国务院的教育、电信、公安这些部门一起干活。第二章里的规矩更具体,符合这两条标准中的一条就能算进去:要是专门给孩子用的,要么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要么月活超过100万;要是不光孩子用的,孩子注册或者月活的也得超过1000万或100万。 还有一个重要的是第三章,国家网信部门会主动研究启动这事。这个认定工作通常是每3年搞一次,但如果情况有变化,比如说平台的孩子用户激增或者影响变大了,也会临时发动。平台自己先按标准评估一下,觉得行的话就主动申请。要是国家那边觉得你没动静但符合条件,就会给你发个通知,让你在20个工作日里提交自评估报告。 第四章主要是论证决定的环节。会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听听大家的意见,然后把拟认定的名单放出来征求社会意见,一般得公示至少30天。第五章就是管着的了。网信部门得盯着看这些平台是不是真的履行了义务。 如果平台觉得自己已经6个月都不符合标准了,可以申请变更退出名单。国家那边会审核一下,要是真不行了就把你移出名单。 总之,这个《办法》把1000万和100万这两个数当成了核心指标,并且强调要尊重事实、保障权益,还要有国务院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