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法院创新"法官+第一书记"联动机制 十三年兄弟纠纷成功化解

在粤东山区的一个普通村落里,一场持续十三年的兄弟纠纷近日终于画上句号;这起因果园电费分摊引发的家庭矛盾,也折射出农村基层治理中常见的难题。纠纷始于2010年,同村兄弟为相邻果园合资架设供电设施,随后在电费分摊上产生分歧。矛盾久拖不决,逐步升级直至对簿公堂。法院依法判决后,权利义务虽已明确,但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裂痕并未随之修复,执行阶段一度受阻。这在基层并不少见——法律裁判解决“该怎么做”,却未必能立即化解“愿不愿做”的对立情绪。针对此情况,梅江区法院调整工作方式,把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衔接起来。该院派驻的驻村第一书记熊迅在走访中发现矛盾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开展联合调解。在村支书配合下,工作组采取“背对背”方式:法官重点解释判决依据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驻村书记则从亲情、乡邻关系等角度做思想疏导。经过多轮沟通,当事人最终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关系也逐步缓和。该案的化解,离不开梅江区法院近年推进的“三个一”机制:一是与镇街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络,提前掌握矛盾风险;二是针对特定类型纠纷推行“全程调解+判后跟踪”模式;三是在各镇街设立诉讼服务站,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数据显示,该机制运行一年来联动化解纠纷27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超过50%。基层法律工作者认为,这类联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补齐了单纯依靠司法裁判的短板。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邻里、家庭等纠纷往往牵涉长期关系与情感纽带——既需要法律规则的刚性约束,也需要乡规民约、基层调解的柔性疏导。梅江区的实践显示,把法理阐释与情感修复同步推进,更贴近农村社会的实际需求。业内专家表示,这一做法具有一定示范意义。随着《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实施,基层司法机关需要更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完善多元解纷网络、把化解关口前移,既减轻群众诉累,也降低司法成本,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好衔接。

基层治理的难点,往往不在“有没有判决”,而在“能不能真正解开心结”。只有把司法专业力量与基层组织的动员能力更紧密衔接,把释法说理与情感修复同步推进,生效裁判才能更顺畅地转化为稳定的社会预期。以更完善的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既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也能为乡村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持续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