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长、主体多、环节分散,部分地区长期存“来源难追、责任难落、风险难控”的痛点。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涵盖生产、收购、运输、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一旦出现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禁限用投入品等问题,如缺少统一、规范、可核验的凭证和记录,监管容易出现信息断点,既影响消费信心,也制约产业提升。 原因:一上,我国农业生产主体类型多样,既有规模化企业和合作社,也有数量庞大的分散农户,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不一;另一方面,农业投入品使用具有季节性、区域性特点,规范用药用肥需要生产记录、过程管控与检测手段共同支撑。再加上农产品易腐易变质、流通速度快、批次更替频繁,若缺少以“批次”为核心的管理工具,就难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主体和具体产品。此次管理办法出台,旨补齐制度配套,强化全过程治理。 影响: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当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声明书”和“流通通行证”。按照管理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对所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如实做好生产记录,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在产地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开具记录至少保存六个月。合格证载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对已在包装标注的内容,可不重复标注,兼顾追溯需要与减负增效。对消费者而言,合格证有助于提升购买信心;对经营主体而言,规范开证将推动形成以质量安全为导向的市场竞争;对监管部门而言,凭证与记录为抽检执法、追责溯源提供依据,有利于把风险隐患前移处置。 对策:制度落地关键在执行。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合格证开具、收取、保存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上市将及时互相通报,形成监管合力。在惩戒上,对未按规定开具、收取或保存合格证等行为,实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的阶梯式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将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下一步,各地还需在宣传培训、便捷开证、抽检衔接等同步推进:加强对农户、合作社、收购单位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推动生产记录规范化;在重点品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密监督抽检与风险预警;引导收购、批发市场等环节完善查验制度,逐步形成“有证准入、无证受限”的市场规则。 前景:从长远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安排,核心在于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随着制度覆盖面扩大、跨部门协同加强、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过程管控”。可以预期,合格证规范使用将推动生产端提升标准化水平,并带动检测服务、投入品规范管理、品牌建设等环节协同提升;同时也将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对区域特色产业和优质农产品而言,制度稳定运行将深入放大“质量可证明、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市场价值,推动优质优价更好落地。
小小一张合格证,包含着守护百姓“舌尖安全”的责任。从被动检测到主动承诺的制度调整,不仅表明了我国农产品质量治理理念的升级,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当每一位生产者都真正成为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每一份农产品都能清晰亮出“身份证明”,中国农业现代化将拥有更扎实的品质底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