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上海的全女士和一家律所闹得挺不愉快,她为了18万元的律师费(另计差旅),结果却是一场空。这个故事涉及到一个叫孙煜华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还有张玉霞律师和司法部。全女士为了让儿子去澳大利亚留学前别被一个女的骗了钱,着急得不行。她儿子说那个女的家里出事了,要很多钱。全女士觉得可疑,没答应,结果儿子就闹脾气了,说要放弃学业回国打工。全女士没办法了,在网上找了个叫“申沪”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律所的工作人员听说了情况,不是建议她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或者和家人好好沟通来解决问题,直接就说能提供“法律专项服务”,承诺会派律师去澳洲联系学校和警方,确保孩子留在那边读书,并且和那个女的分手。这个承诺正好戳中了全女士的痛点。尽管18万元的律师费挺贵的,但是想到儿子的前途和之前投入的留学费用,她还是签了合同付了全款。 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得很离谱。合同签好第二天,她儿子自己回到了上海还在澳大利亚办好了退学手续和女朋友同居了。到这个时候,律所承诺的两大目标都没达到,根本就没有什么“保学业”和“劝分手”。全女士想要终止合同退钱,结果被律所拒绝了。律所拿着合同条款说钱不能退,还要给30%的违约金。全女士坚持要退钱,最后律所只同意退还7到8万元。 全女士觉得心里不平衡,她质疑律所实际做的事情非常有限——接机一次、去派出所调解一次、发了几条短信、调取了一份户籍资料——这些和10万元差价差太远了。 专家们对这个案子也很关注。张玉霞律师对“律师劝分手”的服务内容提出质疑,认为这根本就不在律师的工作范围内。孙煜华教授也说这份合同实际上是“保学业、劝分手”的委托性质不属于法律服务。他还指出这个合同里的条款剥夺了客户自己解决问题的权利违反了相关规定。 张玉霞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合同目的因为客户没办法实现客户有权解除合同律所只收合理的服务费用剩下的应该退回来合同里“一经签订概不退款”这种条款可能无效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收费高昂没有依据服务内容和结果都不达标根本不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 这次事件反映出个别律所可能利用客户着急的心理承诺超出范围的服务用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收取高额费用然后在没达到目的时推卸责任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侵蚀了律师行业的公信力。 现在全女士没接受那个部分退款方案已经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了希望能有人管管这个问题引发了对加强监督管理的呼声这次纠纷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行业里的一些问题警示公众寻求法律服务时要保持理性清楚边界对那些承诺包办一切的所谓专项服务要保持警惕选择正规靠谱的律所仔细看合同条款涉及费用违约责任解约条件等内容专家还呼吁行业监管机构加强指导监督畅通投诉渠道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正义供需双方都要遵守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才能构建健康透明可信赖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