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泰安市委组织部近日按照对应的规定,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 被公示人选阎鹏,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具有大学学历和法律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任泰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任前公示制度是党和国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拟任职干部的基本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有利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程序,确保选出的干部德才兼备、群众认可。这个制度充分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 根据公示要求,社会各界如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可向泰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科反映。反映问题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通过电话和信函反映的问题应告知真实姓名。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将不予受理。这一规定既保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示期限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泰安市委组织部在泰安市市政大楼A6027房间设置接访地点,接访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此外,群众还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538)12380或登录举报网站www.ta12380.gov.cn进行反映。多渠道的监督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全面、客观地了解拟任职干部的情况。 任前公示制度的实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接受社会监督,能够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同时,这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
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平环境。泰安市此次人事公示展现的组织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实践,对完善地方治理体系具有示范意义。随着更多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必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