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沪苏浙皖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再次携手,联合升级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处罚规范体系。
1月14日发布的2.0版规定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2023年首版规定推出后的一次重要优化完善。
此举旨在应对市场环境和监管形势的新变化。
2023年首版规定实施以来,四省市已取得显著成效。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对12364家经营主体依法免罚,免罚金额约5.39亿元;江苏市场监管系统对7.8万户经营主体实施免罚轻罚,个体工商户占比超过七成;浙江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达2.5万余件,减免金额超过17亿元;安徽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1.82万件,免罚金额超过5亿元。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科学合理的免罚轻罚制度对保护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免罚轻罚不是放任不管,更不是“以罚代管”的反面,而是以法治思维校准治理精度、以制度供给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安排。
长三角四地以统一规则细化尺度、以协同治理提升质效,释放出明确导向: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轻微过失以教促改,对触碰底线者依法严处。
唯有让执法既严格又公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秩序与活力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