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法院审结一个因口角升级成的暴力事件

大邑县法院审结了一个因为口角升级成的暴力事件。2025年的一天凌晨,彭某和杨某某在烧烤店吃饭,和小黄还有老黄因为几句口角闹起来。小黄把钱付了先走了,可老黄又听到骂声,结果两拨人又打起来了。小黄听到动静又折回来,双方就更激动了。小黄先动手推彭某,然后两人抓扯起来。老黄过去拉架,杨某某以为是帮忙的,于是两拨人又吵起来了,老黄顺手推了杨某某一把。老板赶紧过来把大家拉开。结果大家还是没冷静下来,又在路边打起来了。小黄抱住杨某某,杨某某急了咬了小黄的手臂一口,小黄这就把杨某某给扔翻在地了,老黄也上去打杨某某,结果把他打晕过去了。事情闹大了之后,老黄和小黄就溜了。杨某某被打伤后找他们算账,把老黄和小黄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发现这次打架是双方互殴的结果,所以没够成刑事犯罪也没行政处罚。但是法院还是判了他们赔钱的事儿。被告老黄、小黄一起动手导致原告杨某某受伤,这个主要责任他们占70%,而杨某某也有一点错负责30%。经过算下来,一共要赔7,146.15元,所以法院判老黄、小黄给杨某某5,002.31元。法官给大家提个醒说,大家还是要好好说话不要冲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