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被开除的,还是自己辞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每年都有不少到了退休年纪的人,觉得特别糟心。明明在国企、机关或者事业单位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招工手续也全得很,结果一办退休才发现,因为过去有被开除或者坐过牢的记录,工龄竟然被砍了一大截。少算这十几年的缴费年限,养老金能少拿一大半,甚至因为不够年限还得延迟退休。 其实这事挺复杂,没那么简单。能不能算工龄,不光看是不是国企职工,还要看档案是不是真实完整。比如说你是被开除的,还是自己辞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有当地社保部门怎么规定?这些都是审核的硬规矩。网上说的那些经验最多也就是参考一下,最后能不能算还得看参保地人社部门的意见。 我特意查了人社部2019年发的一份文件——人社建字〔2019〕11号文。上面写得很清楚:坐牢期间不算缴费年限;但坐牢之前的和之后的,不管是实际交的还是视同交的,都能累计起来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这么加起来的。这是国家给的大方向,但具体怎么落地还得看地方政策和你档案里的情况。 还有个最高法2021年的判例特别有意思——(2021)最高法行再217号。那个案子里社保部门想用1959年的老规矩来否定现在的社保权益。法院就说,养老金主要看的是《社会保险法》,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满15年就行;坐牢前后的保险关系可以连起来算。这就告诉咱们不能随便拿老文件说事了。 不过为啥有时候同样的事有人算有人不算呢?我总结了三点原因:第一身份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规则本来就不一样;第二档案不全。招工表、工资记录、调动手续少一样都可能不认账;第三地方不同。社保是属地管理的,不同省市的规定有差别。 如果你属于这种情况: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开始前有国企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被开除、除名或者辞退过;有刑事处理记录导致前后年限要合并计算;或者办手续时只用老文件来否认视同缴费年限……建议你提前把年限记录核对一下心里有数。 遇到疑问别乱找捷径。我试过各种案例发现,最稳妥的做法只有一个:全部以当地人社窗口给的答复为准。这是唯一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材料备齐了偏差才会小。沟通时把情况客观地说清楚就行。 整理完这些资料我明白了两件事:一是违纪违法肯定会有处理;二是社保权益认定是看历史记录和现行法律的。政策方向很明确:该处理的处理该认定的认定,不会走极端也不会一刀切。 最后给正在办退休的朋友提个醒:别和别人瞎对比你的情况是独一无二的;结果只看档案和当地政策别听网上瞎议论;把材料带齐问清窗口依规办理这是最稳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