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参保群众零售药店购药多以个人账户支付或自费为主;如需统筹基金报销,通常要到医疗机构挂号就诊、开具处方后再取药。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规律用药的人群来说,反复就医开药既耗时也耗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层门诊压力,并带来人员聚集的交叉感染风险。随着老龄化加快、慢性病用药需求上升,“就近购药、按规报销”的需求更加迫切。 原因——国家医保制度改革持续向“保基本、强基层、促公平、提效率”方向推进。将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是让医疗服务供给与医保支付方式更好衔接的一项关键举措。涉及的制度继续划清处方合规、目录管理、联网结算与基金监管的规则边界,核心是通过规范的处方流转和信息化监管,把药店端分散的购药行为纳入统一管理,在提升便利度的同时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影响——新政策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三统一”,提升了政策的可理解性和落地操作性。 一是统一起付线。参保人年度起付线只计算一次,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与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合并累计,减少因费用分割造成的“重复门槛”,提升统筹待遇获得感。 二是统一报销比例。参保群众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按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同的门诊统筹比例报销,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不再主要依赖个人账户余额。这将降低常见病、慢性病用药的自付水平,增强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稳定预期。 三是统一年度限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统筹使用,参保人可按实际需要选择就诊或购药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就医购药灵活度。 从服务供给看,截至2026年3月底,全国已有较大规模的定点零售药店完成联网与系统升级,县域和城乡社区药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政策落地,基层医疗机构有望把更多精力放在诊疗、随访和慢病管理等工作上,减少单纯为“开药取药”产生的就诊量,推动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更好落实。 对策——为确保参保群众“能报销、会报销、报得顺”,各地在执行中需抓住关键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第一,明确药店资质边界。并非所有医保定点药店都可直接开展门诊统筹结算,应以具备门诊统筹服务资格、完成系统对接并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店为准,同时做好公开查询渠道和现场标识,避免群众跑空。 第二,严格处方管理。药店购药纳入统筹报销的前提是处方合规,应重点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复诊续方规范,推动慢性病长期处方合理使用,同时防范“无处方售药”“外配不规范”等风险。 第三,强化目录约束。纳入统筹报销的药品应符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相关支付政策,可进一步向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倾斜;保健品、滋补品等非治疗性消费不纳入支付范围,保持制度边界清晰。 第四,优化结算流程与宣传指引。药店端结算可能存在默认走个人账户的情况,应通过系统设置、柜台提示和人员培训引导群众选择门诊统筹结算,减少因操作不当出现“该报未报”。同时,面向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便捷的线下协助服务。 第五,守牢基金安全。同步强化智能审核、处方追溯、异常购药监测和现场稽核,严厉打击套刷、倒卖药品、虚假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用于参保群众的合理医疗需求。 前景——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报销,是医保服务从“以机构为中心”向“以群众便利为导向”延伸的重要一步。下一阶段,政策效果的持续释放主要取决于三上:一是信息互联互通水平,决定处方流转与实时结算是否顺畅;二是基层慢病管理质量,决定长期处方和规范用药能否落实;三是监管体系的穿透力,决定基金运行能否长期安全可持续。随着药店与基层医疗机构在服务标准、药学服务和数据监管上的协同增强,群众就近购药的便利性将提升,医保支付结构也将更贴近疾病谱变化与老龄化需求。
从挤医院排队到家门口购药,这项与亿万人日常用药密切对应的的医保调整,体现出我国医疗保障从“保基本”向“更重服务体验”的延伸。在老龄化加速、慢病负担上升的背景下,通过制度设计解决群众“开药难、跑腿多”的痛点,同时把基金安全和规范管理落到位,改革才能行稳致远。随着政策完善,更便捷、高效、普惠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将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