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了两条狼狗看家,被狗吓得跑了,后来又想进别墅偷东西。

那天,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杲先跃分析了个挺有意思的案子。李某家里养了两条狼狗看家,张某因为之前偷东西被抓过两次,这次又想进李某的别墅偷东西。张某翻墙进去的时候被狗吓得跑了,后来又回来,打算先毒死狗再偷。他在院子里扔了两块掺了毒药的肉,结果狗吃了就倒下了。张某以为时机到了,翻进院子准备动手。 谁知道这两条倒下的狗突然又起来咬他。路过的人听到惨叫报了警,警察赶到时张某已经没气儿了。李某觉得挺可惜,愿意给张某家属5万块钱作为人道主义补偿。可张某的家人不乐意,觉得李某养这么凶的狗把人咬死人了,就把李某告上了法院,非要他赔60万块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没啥错。虽说他家狗没拴绳子关在院子里,但正常情况下也不会把人咬伤或者咬死。而且小偷自己偷偷摸摸进来搞事,狗出于本能去咬他也是正常的风险逻辑。张某自己要去毒狗结果被咬死了,这就属于自找麻烦。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分析说,家里养狗是正常的防护措施。张某主动翻墙入室偷东西才被狗咬死的,这跟李某没关系。李某既不是故意让人被咬的,也没什么过失。他把张某毒死狗没成功的行为也算是挑衅和伤害狗了。所以法院最后判李某不用赔钱,还把上诉也给驳回了。 这个判决就是告诉咱们:如果受害者本身就是坏人或者是过错方,那么没做错事的人就不用赔钱。彻底打破了那种“谁被狗咬谁有理”的老观念。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如果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养动物的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要是您遇到类似的麻烦事儿解不开结,最好还是找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聊聊,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