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资本市场运行依赖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证监会近日披露的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件显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市场重要信息与资源的掌握者,若利用资金、持股优势通过集中交易、对倒等方式影响价格与成交量,不仅破坏交易形成机制,也会扰乱市场预期,侵蚀投资者信心。
金城医药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叶青因操纵公司股票被依法处罚,并在处罚决定书落地当日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原因)从监管查明事实看,此类操纵行为往往具有组织化、隐蔽化特征。
一方面,账户网络呈规模化扩张。
证监会认定,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赵叶青作为决策者,与王震、刘峰共同操纵“金城医药”股票,控制使用账户组共104个账户参与交易。
操纵期间共计595个交易日,账户组有502天参与买卖,显示其交易行为具有持续性和高频性。
另一方面,手法上综合使用集中资金优势与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抬高交易活跃度,并在实际控制账户之间实施“自买自卖”的对倒交易,以此制造成交量、影响价格走势。
监管数据显示,账户组日均持有约1858.33万股,占流通股本5.68%,最高持有3209.48万股,占比达9.04%,具备对二级市场供需关系施加影响的条件。
(影响)操纵行为对市场的干扰具有阶段性显现和长期性危害并存的特点。
监管披露,在2018年2月1日至4月26日的特定区间,账户组申买量占市场同期申买量17.29%,竞价买入成交量占市场同期成交量23.02%,期间股价涨幅达21.30%,明显高于同期创业板综指2.90%的涨幅,显示其交易行为对价格形成产生了显著影响。
更值得警惕的是对倒交易对“量价信号”的扭曲:操纵期间账户组有214天在自控账户间进行交易,部分交易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一度达到45.65%。
这类“虚假繁荣”的成交量容易误导中小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交易热度和趋势的判断,增加追涨杀跌风险,放大市场波动。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并未出现操纵者获取高额收益的结果。
证监会测算显示,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竞价买入金额约21.34亿元、卖出金额约18.70亿元,最终亏损739.20万元。
实践中,操纵者亏损并不意味着危害降低:其行为对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的损害具有外部性,成本可能由跟风交易者和市场整体信任承担。
监管同时披露,相关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听证中提出“无主观故意”“无客观行为”“账户应剔除”“违法所得计算有误”“量罚不当”等申辩意见,复核后均被逐项驳回,体现监管对证据链、行为认定与责任划分的严格把关。
(对策)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需要监管执法、公司治理与市场约束协同发力。
其一,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账户关联、资金流转、交易设备及通讯联络等维度的穿透式核查,提高对“多账户+高频交易+对倒”特征的识别效率。
其二,压实上市公司治理责任,完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边界与内部问责机制,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推动重大风险早识别、早报告、早处置。
其三,加强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关注基本面与信息披露质量,警惕异常放量、短期偏离度过高等信号,避免被“交易繁荣”表象误导。
其四,推动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在异常交易线索发现、合规管理与风险隔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形成“监管+自律+市场化约束”的合力。
(前景)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推进,市场对定价效率与信息质量的要求更高,对操纵、欺诈等行为的容忍度更低。
此案释放出明确信号:对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扰乱价格形成机制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罚款、市场禁入等手段提升违法成本。
下一步,预计监管将继续强化对异常交易、账户关联和资金链条的监测力度,同时推动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和治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金城医药股价操纵案再次证明,资本市场没有"操纵赢家"。
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进程中,既需要监管"长牙带刺"的威慑力,也离不开企业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当资本运作偏离实体经济发展的正道,终将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
此案留给市场的思考,远比739万元亏损数字更为深刻。